物业撤场半年后起诉全体业主追讨 188 万!这背后究竟藏着啥秘密?
深圳某住宅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在离开现场超过半年之后,对全体住户提起了法律诉讼,目的在于追索约190万元的资金。这一行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争议的焦点是,业主们是否真的未缴纳应缴费用,抑或是存在其他原因?对此,我们将进行深入剖析。
物业服务历程
自1999年2月份开始,泰华物业正式接手了深圳泰华锦绣城小区的物业管理职责。在此期间,双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签订了《深圳市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一直持续到2021年4月16日,双方完成了最后一项合同的签署。自小区成立之初,便引入了物业管家服务,并且该服务每三年进行一次续签。迄今为止,物业管理公司始终保持稳定,未曾发生任何变更。
泰华物业对小区的服务持续进行中,双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此之前,双方关系相处和睦。但自2021年起,物业服务模式进行了调整,这一变动打破了原有的和谐局面。
模式转变矛盾起
2021年4月,泰华物业与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签署了续约合同,合同内容将原有的“包干制”改为“酬金制”。在此背景下,业主委员会承担起每年举办业主大会等例行会议的职责,并且对物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决算以及相关费用的收支情况进行了严格的审查。
自转型战略启动以来,诸多问题逐步显现。至2023年合同到期,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在与泰华物业管理层就续约问题展开谈判之际,物业管理方提出财务状况出现赤字,并要求业主大会提前弥补该赤字,将其作为续约讨论的先决条件。此要求加剧了双方之间的矛盾。
物业起诉追款
今年伊始,泰华物业宣布了终止服务的决定。随后,在7月14日,泰华锦绣城第七届业主委员会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了相应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泰华物业已对全体业主提起了法律诉讼,旨在追回自2021年4月至2024年11月“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期间所欠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款项。索赔金额估算约为188.8万元,其中包含了违约赔偿金,以及律师费用在内的其他追加支出。
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其发布的《民事起诉状》中提到,原告自2021年4月起对被告的行为提出指控,指控内容包括被告未提供任何解释即擅自推迟了物业管理费用的缴纳,同时亦拒绝退还先前预借的备用金。
业委会回应
7月17日,记者联系了第七届业主委员会,旨在搜集相关信息。委员会成员林女士对事件进行了详细阐述。事件起因于管理模式变动深圳市物业管理排名,随后物业公司遭遇亏损难题,直至如今收到诉讼文件,这一连串事件令小区业主们深感无助。
她指出,在相关时段内,业委会一直与物业管理部门保持对话,然而,遗憾的是深圳市物业管理排名,双方在问题处理上未能达成共识,目前仍需借助法律手段来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行业类似情况
赵中华专家指出,近期,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因索要酬金而引发的诉讼案件显著增多。这一现象主要归因于物业行业的迅猛发展。一些物业企业在业主委员会未按时支付酬金的情况下,依然坚持提供物业服务。然而,这些企业未能及时采取行动,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某些住宅区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在任期届满后,未能及时组织换届选举,这一情况导致了委员会工作的中断。随之而来的是,物业公司遭遇了难以确定明确的诉讼对手及主体资格的困境。随着问题的不断累积,一旦达到临界点,便可能触发法律诉讼。
依法监管重要性
业委会需依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对物业公司的年度预算编制和决算执行实施严格监管。此规范化的监督体系,有助于减少类似纠纷的频发,并确保业主及物业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在这起事件中,业主委员会若能切实执行其监管责任,或许可以阻止矛盾进一步升级。对于这起物业与业主之间的争执,您认为可能的解决方案可能涵盖以下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