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整治物业问题!电梯广告收益去向成谜?第一批典型案例曝光
宜宾市在物业管理服务领域频繁出现质量问题,诸如公共收益的减少以及违规建筑等不良行为,已经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近期物业管理常见问题,该市已公开发布了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物业服务不达标、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并已被选为首批整治行动的示范样本。
A物业公司公共收益管理失职
2025年4月25日,叙州区住建局在检查时发现,负责服务该小区的A物业公司已公布2024年度公共区域电费及广告管理费收入,总额为3.17万元。但该公司未对外公布广告场地租赁费用。自2020年10月起,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完成换届选举,社区便进入了代管时期。在此期间,广告合同未能成功续签,尽管如此,广告业务依然在继续进行。A物业公司未能执行其监管义务,同时也没有代为收取场地租赁费用,这一情况导致了公共收益的持续减少。
叙州区住建局责令A物业公司尽快追讨欠款,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持续努力下,成功追回总计6.09万元的公共收益。同时,针对部分广告公司尚未支付的部分款项,社区已授权A物业公司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B物业公司违规占用公共绿地
2025年4月22日,长宁县住建局收到某小区业主针对“物业公司违规占用小区公共绿化带搭建设施”的举报。经查证,B物业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使用10平方米公共绿地搭建党群活动室物业管理常见问题,其行为违背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因此,长宁县住建局向B物业公司发出了《安全责任整改通知书》。
2025年5月6日,B物业公司自发对违规搭建的围墙实施了拆除行动;拆除后,现场进行了复核;复核结果显示,围墙已恢复至原来的状态。
C物业公司侵占公共收益
2024年年底,江安县某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向C物业公司提出指控,指责其可能挪用了业主的共同收益。紧接着,住建局与镇政府以及业委会共同对小区2023至2024年度的公共收益进行了审查。C物业公司退出调查后,以诸多理由为由,拒绝将公共收益进行划转。直至6月28日,C物业公司依据法院的判决,退还了合同保证金2000元。
D物业公司拒绝撤场
2024年6月,长宁县住建局收到某小区业委会的来信,信中提出要求D物业公司退出小区。D物业公司以业委会的成立流程存在违规、对投票结果持有不同意见为由,拒绝了撤离的要求。经过调查确认,业委会已按照既定程序终止了与物业公司的合同,并另行选定了新的物业公司。基于此,住建局依据相关法规,责令D物业公司务必在7月18日之前完成移交手续并退出小区。
宜宾市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存在公共收益管理上的不足,包括违规使用公共区域等问题。相关部门已迅速采取行动,介入处理,确保了业主权益不受侵害。对于此类问题可能再次出现的情况,您认为有哪些措施可以加强物业公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