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群峰花园物业纠纷案二审判决!业主知情权究竟能否保障?
近期,一场与物业信息公开相关的诉讼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案件二审过程中,法院对业主提出的诸多诉求给予了支持。此举打破了公众对包干制物业管理模式的固有认知,有力地保障了业主在知情权方面的全面权益。
支持公开费用明细
二审法院批准了19位群峰花园业主的请求,要求公开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物业服务费的收支详情。尽管相关协议表明物业服务费实行包干制,盈亏由碧桂园物业自行负责,但这并不减轻其公开信息的义务。物业服务费的收支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利益,业主有权利知晓费用的具体使用情况。
支持公开人员清册
法院批准了业主要求公开至2024年8月12日止的物业项目服务人员名单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应规定物业管理收入,物业服务企业需承担公布服务事项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信息的责任。业主有权利获取关于服务人员的合理信息,这样的信息有助于他们更深入地掌握服务团队的情况。
支持公开资格证书
法院认可了业主要求公开小区消防安全员资格证书的诉求。业主作为服务接受方,有权知晓负责消防安全的员工资质详情。此信息直接关联到小区消防安全状况,对于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极为关键。
支持公开技术资料
业主提出需公开小区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这一要求亦获法院支持。根据司法解释,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保存此类文件,这些资料系业主应知悉的必要信息物业管理收入,对业主全面了解小区建设情况具有关键作用。
打破固有认知
此次裁决打破了部分人士对包干制物业费用明细无需公开的传统观念。明确指出,业主的知情权得到了法律的明确保障。无论合同中对收费方式有何种约定,都不得忽视业主依法应享有的这一权利。
推动行业变革
此次判决或许标志着物业管理领域的重大转折,促使众多物业管理企业对包干制的合理性进行深入反思。预计在不久的将来,酬金制、信托制、弹性定价制等新型服务模式将迅速普及,旨在达到业主知情权和物业管理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和谐平衡。在此判决之后,您是否认为物业管理企业会主动承担起信息公开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