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9月26日起施行,你知道有啥大变化吗?
今年,青岛市在物业管理方面迎来了重大变革。根据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于2024年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对《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这一举措为物业管理领域带来了新的活力,有望为该行业的持续进步提供新的动力。
法规修改背景
青岛市经济社会近年来持续发展,物业管理领域却出现了众多新情况及问题。业主大会的召开遭遇重重阻碍,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变得极为困难,行业监管措施显得不足以应对,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的管理陷入了混乱,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和使用也面临了众多挑战。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得到有效解决。此次对《条例》的修订旨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并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城市管理举措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着力构建让民众满意的市政管理体系,以“红色物业”建设为重心,通过采纳多样化手段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该局一贯坚持并加强党的领导在物业管理领域的实施,力求实现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的全面覆盖。同时,积极推动社区物业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多样化活动,以促进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的紧密结合。
制度保障建设
在最近两年里,青岛市在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实施“三公开”原则以及项目经理人监管等方面,接连出台了超过十项政策及规章制度。这些举措为行业的持续监管提供了坚实基础,保障了物业管理活动的规范有序开展。目前,得益于平台的技术支持,多家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已对外发布了相关资讯。其中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一些住宅小区已成功实施线上表决公共事务,并且业主委员会已设立共同资金管理账户。
法规创新亮点
《条例》中蕴含了众多创新点。首先,新增加的处罚规定强化了物业服务者的法律责任,进而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升。其次,对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以及财务移交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业主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特别是,新赋予筹备组新的职能,使其有能力组织业主共同商议并执行重要的物业管理事务,从而填补了业主委员会在职能上的空缺。
收益管理规定
《条例》对物业企业代为收取业主共有收益的行为实施了规范措施,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服务阶段必须单独开设账户以进行收益管理,同时规定必须定期进行收益的公开披露。这一规定显著增强了对于共有区域经营收益的监管效果,从而使得业主的财务状况变得更加透明和易于理解。
后续执法计划
《条例》修订中加入了三项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处罚条款。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计划提升执法检查的力度,并对典型案例进行严格处理,以此达到强化执法震慑的效果。该措施旨在督促物业管理人员认真履行法律责任,进而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其有序运行。
您是否认同,本次《条例》的修改能否真正解决青岛市在物业管理领域遇到的实际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