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去向成谜?未经同意还不公示,咋回事
令人惊讶的是,北京某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方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对公共区域进行商业运作,而业主们对此一无所知。究竟这其中隐藏着怎样的秘密?我们有必要深入调查,揭开真相。
违规经营现状
顶秀金瑞家园小区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该小区地面停车位长期由物业管理方对外租赁,电梯间内亦布满了广告。据业主刘先生反映,他在此居住已近六年,电梯间的广告一直存在,但他并未收到任何通知,广告收益的去向亦成未知。小区内多个楼栋的电梯间已非首次出现商业广告,但物业管理方从未就此事征求过业主的意见。
法律明确规定
北京市住建委执法总队四级调研员王志强指出,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活动必须得到业主大会或超过半数业主的同意,物业管理方无权自行决定经营。《物权法》以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文件明确赋予了相关管理部门对经营活动的监督和规范职责物业管理具体流程,旨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执法立案调查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住建部门发现北京鸿路泽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物业,在未获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投放广告,并且未对广告收入进行公开。目前,丰台区房管局已对该公司展开立案调查。若调查结果确认属实,该公司将面临5万至20万元的罚款。此外,由于未公开收益信息,该公司还将受到警告,并被要求进行整改。
后续执法计划
王志强指出,在接下来的阶段,北京市住建委将与各区合作,实施周期性的综合执法行动。此举旨在监督各方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在执法过程中同步进行普法教育。通过这种方式,旨在遏制小区物业对公共区域的随意经营行为。这一举措有助于规范物业的运作物业管理具体流程,同时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业主维权途径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毕文强指出,一旦业主发现物业管理方擅自进行经营活动,他们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或举报机制来维护自身权益。业主们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迫使物业管理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提起诉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也有权对物业管理方的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广告监管建议
毕文强提出,电梯广告的监管应当遵循规范经营的原则,而非彻底取消广告。其处罚的目的是确保广告收益能够惠及所有业主。唯有通过规范经营,业主方能从公共区域的经营活动中获得实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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